根据工作安排,为做好门诊部2023年度人才派遣选录工作,现将补充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全日制劳务派遣员工
二、申报条件
按照《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派遣人员管理办法》(院办〔2023〕19号)执行。人才派遣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思想品德好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责任心强,服从岗位管理。
(二)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、任职资格证书、资质条件及工作经验等条件,能胜任岗位工作。
(三)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,符合用工体检标准。
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(一)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。
(二)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,学士学位;或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学位。
(三)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在门诊部工作满1年,或专科学历在门诊部工作满3年,且获评门诊部及以上级别“优秀员工”、岗位标兵或其他先进个人荣誉。(2023年度“优秀员工”、“岗位标兵”科室推荐人选,可先预报名,认定结果以门诊部最终评定名单为准)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个人申报
个人向所在科室提交申请表。
(二)主管科室考评推荐
主管科室进行综合考评,签署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科。
(三)人力资源科审核
人力资源科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,确定纳入人才派遣管理的人员推荐名单。
(四)党政联席会审议
(五)选录人员名单公示
(六)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《人才派遣人员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)
(二)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
以上材料一式一份,请各科室于2024年1月22日上午10点前提交申报材料至人力资源科(2023年11月10日已报送人才派遣申报材料的人员无需再报送)。
人力资源科电话:0591-63179513
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
2024年1月16日